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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27章 小芳算出的那颗雷(1 / 3)

雨下了五天才停。

天一晴,小芳就把账本全搬出来了。不是日常的那种流水记账——是核账。每个月底她核一回,可这回不一样,这回是季核。从正月到五月,五个月的进项、出项、料款、工钱、租金、税金、代工费、来料损耗、运输费、杂支,一笔一笔,全要对上。

小芳坐在堂屋条桌前,面前摊着六本账册和一摞单据。左边是进项账,右边是出项账,中间是税金账。算盘搁在手边,她一边翻账册,一边拿铅笔在草稿纸上算。算完一笔,在账册旁边打一个勾。打了勾的,就是“对上了“的。没打勾的,还得再查。

小军在院子里帮她跑腿——取单据、对发票、跑邮局拿回执。他跑得勤,可每回进堂屋都缩着脖子,因为小芳核账的时候不让人说话。

“爹,这笔——“小军举着一张运输单。

小芳头也不抬:“搁那儿。“

“可是——“

“搁那儿。“

小军把单子搁在桌角,退出去了。他蹲在台阶上,小声嘀咕:“比账房先生还凶。“

核到下午,小芳的笔停了。

她翻的是税金账那一本。从正月到五月,每个月的税金都是照旧交的——营业税、所得税,按挂靠集体的名头走,税率比纯个体户低两成。这是去年挂牌子的时候就定下来的规矩,老邱帮着牵的线,挂靠在街道办下属的一个集体企业名下,每年交一笔“管理费“,换一个集体名头,税率低,办事也方便。

这笔账,小芳每个月都记,每月都核。可今天她翻到第三个月的时候,忽然发现了一个问题。

不是数目不对——数目一笔笔都对得上。是名目不对。

挂靠的那个集体企业,叫“春晖综合服务社“。名字听着挺正规,可小芳今天头一回仔细看了那张挂靠协议——协议是去年签的,签的时候李享知在外头跑货,是小芳经的手。当时老邱拿来一张打印好的协议,上头盖着春晖服务社的公章,条款写了:乙方(李家)以甲方(春晖服务社)名义从事经营活动,每月向甲方缴纳管理费,税金由甲方统一申报缴纳。

小芳当时觉得这没什么问题。省城这一片,个体户挂靠集体是公开的秘密,十条街有八条都是这么干的。老邱说“挂靠是保护伞“,没这个伞,工商、税务、街道办,谁都能来捏你一把。

可今天她把协议翻出来从头到尾看了两遍,越看越不对劲。

协议上写的是“税金由甲方统一申报缴纳“——可她查了这五个月的税票,税票上的抬头,写的是“春晖综合服务社“,税率是集体企业的税率。问题出在这儿:李家的经营收入,是纯个体经营收入,可走的税票是集体企业的税票。这两样东西,在法律上不是一回事。

她拿铅笔在草稿纸上算了一笔账。如果按纯个体户的税率补缴这五个月的差额,加上可能的滞纳金——她算出来的数,让她倒吸了一口凉气。

不多。三千多块。可这不是钱的事。

她把挂靠协议和那五个月的税票并排摆在桌上,拿红铅笔在协议上那行“税金由甲方统一申报缴纳“底下面了一道横线。然后她翻到草稿纸,在那笔补缴数目旁边,也画了一道红线。

她坐在那儿想了半天。

想的是另一件事——老邱。老邱帮她家牵的这根线,签的这份协议。老邱是好心,这个她信。可老邱不是律师,春晖服务社也不是正经的会计师事务所。这份协议,写的是“统一申报缴纳“,可没写“甲方承担税务责任“。也就是说,万一哪天税务来查,查的不是春晖服务社——查的是李家。因为经营的实控人是李享知,收入也是李家的。挂靠的壳子,在税务面前,是挡不住的。

她又翻了一遍协议。没有补充条款,没有责任划分,没有风险提示。就一张纸,盖个章,收管理费。这张纸,不是保护伞——是个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