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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095章 乌弥月替敌国百姓作证(1 / 3)

乌弥月替北朔人作证。

北朔王帐便把她定成了叛逆。

正月初五卯时,一名白旗使者来到北门。

他带了两只匣。

第一只匣盖着王帐议政印。

第二只没有印,只缠着三种颜色的马鬃。

使者先交有印的。

羊皮令上写:三王女乌弥月私入大雍,泄露北朔军马、粮道与王帐哨令,助敌伤我部众,暂夺王女仪仗,列为叛逆待审。临渊若继续藏匿,视同扣押北朔王族。

顾昭宁看完:“是正式王帐令?”

乌弥月摸过印纹。

“议政印是真的。汗王病后,左贤王掌议帐,这枚印现在多半在他手里。”

“能代表整个北朔?”

“能代表发令。”

她没有因不喜欢内容便说印是假的。

闻人清将羊皮登记,问白旗使者:“第二只匣是什么?”

使者低头:“路上捡的。”

“在哪里捡?”

“白芦滩、黑水沟、石羊坡,各捡了一次。”

谁都听得出是假话。

闻人清却没有逼他供出送匣人,只记为来源待核、使者自称拾得。

匣里有三本薄账。

白芦部一本。

黑水部一本。

石羊部一本。

三部都不大,加起来不到四千帐。往年靠向临渊卖皮、羊毛、药草,换盐、铁锅、针线和冬粮。互市一断,最先缺的不是战马。

是盐。

三本账记着同一件事。

左贤王一侧以“王帐备战”为名,向小部族征收年轻马和过冬粮。

白芦部交马十九匹、粮八十石。

黑水部交马二十一匹、粮一百一十石。

石羊部交马十三匹、粮六十石。

合计五十三匹马、二百五十石粮。

马与临渊失踪幼马的牙龄、烙印位置相合。

粮袋用的,则是大雍北仓常见的粗麻线。

“他们收了赃粮和赃马。”陈老校尉道。

“谁收?”乌弥月问。

“三个部族。”

“账上写谁签的?”

陈老校尉看不懂北朔文。

乌弥月逐行翻译。

三部族长都没有在入账栏签收。

签的是左贤王派驻的征收官。

粮马只在三处水草地停留,随后又被征走。普通牧户得到的不是粮和马,而是王帐欠条:待来年战胜,以盐砖和布匹偿付。

“马经过他们的草场,不等于归他们。”乌弥月道,“粮在他们帐外堆过,也不等于他们吃了。”

“你怎么证明账不是三部为了开脱伪造?”闻人清问。

“不能只靠账。”

乌弥月取来自己先前提交的六十七匹失马牙牌拓本。

五十三匹能与三部记录逐一对应。

白芦部写左后蹄有月缺烙印的七匹。

黑水部写其中一匹耳尖残缺。

石羊部记一匹灰马换牙晚于同龄马。

这些细节从未公开。

只有真正经手喂养、清点的人才知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