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公爷从来持长枪,最厌人血沾身,可如今这犯人腌臜,血渍呼啦,饶是他们常于刑狱,也觉得恶心作呕。
国公爷居然亲自动手,不嫌污秽?
谢珩此时满脑子闪过的,都是姜灼今夜的那一声痛呼。
她那么个坚强的人儿,就连初夜,他有些粗鲁,毫无前戏,也未曾那般痛呼出声。挨板子、受责罚都没出一声儿。
今日就因为这个畜生!
手上的动作愈发用力,那软鞭原本轻薄,不易打破皮。
可经他手力道灌注,每一击,程耀祖身上却一寸寸裂开,细针刺入翻红的皮肉,止疼的丸药也失了效。
不知过了多久,程耀祖浑身无一处不痛,嗓子也因嘶吼而喑哑。没了叫的力气,仿佛是死了。
可谢珩手上的动作,还是没停……
那般傲骨的女子,从未向人事低头,亦从未因伤痛示弱,却被这个贱人,用阴毒手段折辱!
不知过了多久,一侧的狱卒,看得是心惊胆战,壮着胆子提醒:“国公爷,再打下去,怕是…、怕是要出人命了。”
谢珩这才从自己的世界里出来,拽回神思,看了一眼那弓着腰的狱卒。
随即翻转鞭身,手腕发力,未曾看程耀祖一眼,那鞭柄,便穿透了程耀祖另一只完好手掌。
这一下,骨节断裂的脆响清晰可闻,手掌穿透,赫然一个大洞,力道之大,好不骇人。
“啊——”程耀祖霎时清醒,嘶哑着尖叫,他的骨头,好像被掏出、掰开一般。
“这不是还没死?”谢珩一直看着那个狱卒,说道。
那狱卒吓得腿软,谢珩又吩咐:“去,叫太医过来。”
说罢拔回鞭子,不顾程耀祖的哀嚎,缓步踱回案前落座,将鞭子放下。
又悠哉哉掏出手帕,可手上的血如何都擦不净。
一旁玄影司的人很是了解自家爷,忙端上一铜盆温水,谢珩净了手,眉宇间的沉郁,才稍显舒缓。
他自幼在庙里清修,伴佛听经,最厌杀伐,又因战乱和父母骨肉分离,更厌恶血。
年少时,因不得不担起英国公府的荣光,十四岁便上阵杀敌。
那时父亲已死,他只是圣上册封的英国公世子,迟迟未能袭爵。
爵位悬空,为了寡母妹妹,也为了战死的父兄,即使母亲哭嚎跪地,他也拿起长枪,奔赴沙场,奔赴边关百战,从尸山血海中,承袭这国公之位。
其实,他最擅使的,是剑,可在战场上,持剑杀人,血会溅在自己身上。
他一想到,即使是敌人,也为人子,若是死了,一个家庭就要支离破碎,他实在不忍,可也无可奈何。
这是罪过,是沉甸甸的杀业……是他背负多年、无从消解的……
他讨厌那血还是温热的感觉,人死了就会变凉,那热的血,不断地提醒着他,这个人,这个家是因他而死,因他而破,他实在厌恶!
自五年前北府一战,他便卸甲,再没见着血腥,今日,久违了。
“国公爷,不知漏夜请微臣来,所为何事。”陈太医佝着腰,躬身见礼。